刘诗诗避税,刘天永律所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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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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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所里银行账户里提出了自己收入的10万,如何做账

无雇佣关系的律师所得提成收入如何征税

问题:律师事务所尚未与该事务所的一些律师签订雇佣合同,律师没有固定薪水。律师代表的每项业务都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该公司向代理商开具发票,并代扣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余额由律师签名以收取现金。这些律师离开了工作,成为律师,而且他们都不是兼职律师。我该如何为这些律师赚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律师事务所向职工支付工资(包括律师费和律师费)。行政助理但是,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收入,对“薪and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上述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律师没有固定工资,没有雇佣关系,与人事关系,仅仅是因为特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劳务,然后由律师应以“劳动报酬”为依据对“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该劳务收入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因此应根据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大连高新区地税局胡志海)

律师的税收情况

根据国税发[2000] 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以下方式缴纳: :

1.由律师个人投资成立的独资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年营业收入将从2000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公司所得税,而作为资本投资律师的个人营业收入应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符合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税目征收。计算营业收入时,不得扣除投资律师的工资。

其次,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以年度营业收入的全额为基础,并根据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每个合伙人应分配的收入,并收取个人收入税。

3.律师事务所由个人律师出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实个人投资律师的税收量。

第四,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和行政助理,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投资人,下同)的收入应按“薪金和工资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收入,律师事务所不承担律师处理案件的费用(如交通费,信息费,通讯费等) ,以及雇用人员等)费用),按照本条第二款扣除当月律师应得的收入份额后,将余额与律师事务所的薪水相结合,并根据“工资和工资收入”。

律师从其收入份额中扣除办案成本的标准,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当地律师的办案成本概况,律师与法律分担的收入比例商行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是在律师每月收入的30%以内确定的。

六。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获得工资和薪水。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取全额收益。(获得的收入份额是扣除处理案件的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专职律师应当在下个月的7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并结合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兼职律师是指那些获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并且不离开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

7.律师应以自己的名义聘用其他人员从事工作的报酬,并应按照“劳务报酬”的应税项目代扣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可以代表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将税款缴纳到国库中。

8.律师从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方获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的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以下方代扣代缴: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工资。

9.律师事务所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代扣代缴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和税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