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如果您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获得工资和薪金收入;您应该按照规定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国税发[2006] 162号):“如果您从两人或三人中获得工资或薪水,中国更多地点,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纳税申报:
第11条第(1)款规定:“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工资和薪水的,应选择并固定地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获得两份或更多薪水和薪水的个人应固定一个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副本,薪水和薪水支付合同以及颁发证书。该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联合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其中退还的税款更多,而补充的税款则更少。
3.也就是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支付工资的人不应在两个分开的地方提交纳税申报表,应将它们合并为一个纳税申报表,并且必须向当地政府提交固定的纳税申报表其中之一是税务机关。
扩展配置文件:
税收对象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税收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您母亲的情况:
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都是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法第2条)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项目。超过免税额时,应分别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薪金项目是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乘以薪金收入,再减去您母亲所支付的大学支付的3500元免税额和“三险一金”所得的金额产品减去相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被扣留并付款。
对于劳务中提到的物品,如果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费用将减少800元; 4000元以上,成本降低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从付款公司每月扣除800元后,再乘以20%计算付款(请参见《税法》第六条)
如果末尾有单位预扣税,那么您的母亲将需要在每月15日之前前往两个地方的两个税务部门之一来提交自己的纳税申报单。
2.您妻子的处境:
A.保险销售人员将根据报酬方法征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60%的营业税和附加费)×适用的薪酬税率
服务报酬的适用税率:
1.税前收入×60%的营业税和附加费<= 800税= 0
2. 800 <税前收入×60%-营业税及附加费<= 4000
税费= {(税前收益×60%-营业税金及附加)-800}×20%
B.自己创办公司。她的名字用来开薪水。税金是根据工资项目计算的。您经营的公司将每月申报并支付费用。计算公式:
工资收入-3500元-“三险一金” =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如果末尾有单位预扣款,那么您的妻子将需要在每月15日之前去两个负责税务申报的税务机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