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离岸信托类似,也有基金会。自1920年代以来,列支敦士登开始从事房地产和资产规划业务,而基础业务也已萌芽。
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该基金会最重要的特点是保密,没有成员或股东。募捐人将资产的所有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转让给基金会。通常会按照创始人的意愿建立基金会,创始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实体。创始人的愿望反映在基金会的组织章程和管理法规中,这些条款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无限的。该基金可用于慈善,商业或家庭目的。
在运作方面,基金会可以持有股票,投资组合,房地产和知识产权,银行存款,人寿保险单和其他资产。
与信托一样,基金会是财富管理,国际收入和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是财富保护和转移,避免遗产税,资本收益处理,员工权益计划,养老金,保险计划,艺术品收藏的理想选择,慈善宗旨等。所有普通法和民法司法管辖区对基金会的法律认可也是避税天堂更受欢迎的原因。
向红十字会的捐赠是慈善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的慈善捐赠额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该金额被扣除。
基金会捐款不一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提到的慈善捐款。只有基金会被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为公益捐赠单位,才能从基金会的捐赠中获得。税前扣除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5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所指的公益捐赠是指县级以上的公益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将企业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公益捐赠法》为规定的公益事业捐款。
第52条《实施细则》第51条所指的公益社会组织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符合设立法人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3条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公益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