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很少逃税。他们必须像既是明星又是公司法人的刘小青。大部分明星收入是乙方的雇佣合同,就像您为老板工作赚取工资和金钱一样税后,如果老板不纳税,则由老板公司负责。
由于明星的收入渠道复杂多样,他们的税收很难计算。而且,由于影视业的“潜规则”,明星们也有多种避税方式。
2016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集体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张平曾经说过:“实际上,演员很少或永远不缴纳所得税。生产者通过谈判获得的报酬总是税后收入。支付演员酬金的问题应受到严格规范。制片人为演员缴税是不合理和非法的。”
实际上,我们只能考虑合同的方式,因为税务机关通常根据实际的业务活动来征税,而实际的业务活动是从合同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甚至全部收入)分配给星级所属的公司,然后通过工资和薪金将公司分配给星级,因为即使在一定数量范围内的薪水率都小于劳动报酬,即使税率相同,快速扣除计数。
但是,即使您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分配,节省的税款也不会很多,您应该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