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利用年终奖进行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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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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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拿奖金,如何避税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怎样利用税优政策使发年终奖更节税

1.规划依据

为什么工资和奖金的增加和减少会影响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工资和奖金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共同点是工资和奖金属于“工资和薪金”类别,可以在彼此之间转换。区别在于工资和奖金分别征税,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奖金须遵守“一次性奖金的一年纳税计算方法”。我们需要利用此功能合理分配工资和奖金,并在总工资和奖金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税收节省。

其次,规划的思想

1.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既不会增加单位支出,又会增加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和奖金变动对纳税的影响,找到工资和奖金变动的平衡,合理确定年终奖的范围,并确定如何发放年终奖以最大化税收负担光。

3.根据规定,年终奖只能一年使用一次。年终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单独颁发,另一部分以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终奖的形式并入工资分配中。

3.案例与分析

(2)奖金中包含的薪金税为345元[(8000-3500)×

105],累计应交税金2490元。结论是,工资的增加应包括在工资中,而不是奖金。

(2)奖金中包含的工资税保持不变,为345元[(8000-3500

10%-105)],累计纳税5090元(计算方法设为公式②)。结果是薪水的增加应包括在奖金范围内。

在此范围内,工资和奖金的增减的税收起征点在哪里?假定在税收起征点处的总工资为A,则:公式①=公式②

= [(8000-3500)×10%-105] + [(A-8000)×10%-105]

年终奖金怎么避税

1.正确解释法律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第47号规定是虚构的。该州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个人税政策,但尚未调整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算法。计算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年终奖金的个人税的新方法是错误的。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所谓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是虚构的,国家税务总局未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精神仍然适用,纳税人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按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分别计算;在计算中,首先确定适用的税率,然后将员工的全部将一年的年度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如果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当月的雇员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则该雇员每月获得一次工资性奖金减去雇员薪金和薪金所得及费用扣除(个人税法对薪金和薪金所得的普遍适用的扣除费标准为每月3500元)。

(2)仔细阅读个人税的两个法律法规。一是2011年6月30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二是2011年9月19日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中:年终奖金的应纳税额=应税收入(即年终奖金的总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个人税的累进税率表如下:

(3)列出特定数据以计算应纳税额。以下是当月收入超过3500元且低于3500元时获得年终奖金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4)避税主要从费用和年终奖金中考虑。在税率表中,税级差距和免税级差距都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入额,但以上两个例子并未扣除相关费用。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另外,在批准年终奖金的具体数额时,也应适当避免税率表,否则员工收到的年终奖金将不多,我们将在下面进行分析。

2.有分配年终奖的方法。

为了合理地避免个人所得税,在发放年终奖金时,您可以从纳税时间,金额和分期付款中进行计划。分析如下:

(1)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年终奖的发放习惯,有些在年初,有些在年底,有些在年中。目前,国家税法对发行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因此这完全在公司自己手中。

但是,乘法明确规定了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即,每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一次一年奖金税计算方法,并且员工除了年奖金诸如半年奖,季度奖,高级奖,加班奖,全职奖等头衔都与月薪和薪金收入合并在一起,并按照乘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发布的年终奖金数据选择纳税时间。

比较两者,当胡的收入不变时,由于选择红利确认的时间不同,两种税的差额为8220-6530 = 1690元,胡的收入减少了没有理由。

因此,在基本确定奖金金额的情况下,应选择奖金金额最大的月份作为全年的一次性奖金,以计算纳税额,以便员工可以获得更多收入。

(2)奖金金额。从“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类似的奖金在税后收入上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更多的奖金税后收入也更少。例如:员工的月薪是3500元,年终奖金是9000元,应交税金是9000 * 20%-555 = 1345元,税后收入是9000-1345 = 7655元;员工月薪3500元,年终奖金9100元,应纳税额为9008 * 25-1005 = 1497元,税后收入为9008-1497 = 7511元。从表面上看,B比年终奖高8元,但税后收入比A低144元。这是由于个人收入采用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设置成绩间隔的比率。如果不仔细分析,这是不可避免的。

3.寻找减少开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