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之间存在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并允许企业对坏账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但是税法不允许企业在税前计提坏账损失,除非您已经事先获得了税务局的批准(这几乎是不可能获得的),因此,即使您的帐户出现了坏账损失,您在计算所得税时仍然必须进行调整,并且您无法实现完全避税的目的。
今年要积累坏账准备金并减少利润是不合理的,因为财务中有最大比例的坏账准备金。超出部分,当年末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超过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呆账准备金的比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税前坏账准备金的5‰。
增加应收账款的存续期并计提坏账准备可以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但最终不能使企业缴纳较少的税款
根据税法,坏帐准备不得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因此,在计算预付款项时,应根据会计利润计算暂时少付的税款。
坏账准备金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中(请参阅是否以报告格式单独列出“坏账准备”项目;如果未列出,则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是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额
此外,损益表还显示了当期(通常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的坏帐准备金
坏账是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这些损失通常在损益表中列为管理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额。避税的思想主要是正确把握坏账提取应收账款的比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坏账是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这些损失通常在损益表中列为管理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额。避税的思想主要是正确把握坏账提取应收账款的比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对于一年内的应收账款,0.5%用于提取坏账损失,对于两年的应收账款,对于坏账损失提取5%,而三年的应收账款为50%,所有坏账损失应处理三年以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法令的规定,企业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的呆账后,可以归类为呆账损失,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并减少纳税额所得税。但是,并非所有坏账都被视为坏账损失。因此,避税者必须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坏账损失可以归类为坏账损失。
以下是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条件:
1。由于债务人已破产,因此其破产财产清算后无法追回。
2.债务人去世后,用其财产偿还债务后,仍然无法追回。
3。债务人已逾期两年以上未履行其债务义务,因为债务逾期而仍无法追回。
此外,应收款被企业分类为坏账损失,并在以后年度中全部或部分收回的,应计入收回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税务机关批准,并于每年年末偿还贷款余额(银行间借款除外)或应收账款余额和年末应收票据,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从事其他业务的企业确实有实际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话,也可以在向税务机关报告以待审批后实施。根据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应收账款有约定的期限,则应限制在到期期限内。托运商品的未到期索赔或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该企业的实际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提取的坏账准备的,可以计入当期亏损,少于上一年度提取的坏账准备的,计入当期损益。当年的应税收入。并继续为年底的贷款余额或应收帐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