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它不需要太多文字,我一说便会理解。
首先,如果您的农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加工,请向国家税务申请免税,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其次,如果要进行深加工,请以国税申请农产品购买发票(不同地区的手写和机器类型发票),假设您直接购买了100,000个水果,则进项税为直接购买价格* 0.13。* 0.13 = 1.3是进项税。从农民手中购买的农产品发票不得超过50,000元,且发票应附有农民身份证。(理论上,它不能从批发商那里获得)
简单的加工不会改变农产品的外形。
1.合理确定内部单位的性质
很少有新兴的农业企业完全依靠农产品销售。它们大多数是在农产品深加工之后加工的。这种情况导致农业企业内部出现了多个不同的部门。为了获得最大的税收优惠,农业企业应将这些内部单位的性质描述为独立的会计子公司或子公司。
【示例】A公司是一家农业企业,主要经营面粉。该公司有两个单位,一个农场和一个面粉加工厂。该农场主要从事小麦种植,面粉加工厂主要从事小麦加工。2007年,甲公司实现销售面粉1000万元(不含税价)。如果农场和面粉厂都是A公司的内部单位,则A公司的应交税额为:增值税= 1000×17%= 170万元(这里忽略了A公司的进项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 170×(7%+ 3%)= 17万元。A公司承担的税金为187万元(此处忽略其他税种)。
如果农场和面粉加工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实体,则公司A组成集团公司。该农场的市场价格为450万元,并将所有小麦出售给面粉厂。在这种情况下,农场是自产自销的未经加工的小麦,满足了农业生产者生产和销售自销农产品的条件,并且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可以征收13%的进项税。面粉厂应交的增值税为:1000×17%-450×13%= 111.5万元。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111.5×(7%+ 3%)= 11.15。(此处忽略其他税收)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承担的税收为人民币122.65万元。与农场和面粉厂没有独立核算的情况相比,在农场和面粉厂进行独立核算后,A公司少付了648,500元的税款。
其次,合理选择购买目标当
农业企业选择购买农产品时,大多数人认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税。因此,他们在选择采购目标时往往都是一般纳税人。实际上,自2002年1月1日起,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抵扣率已从原来的10%提高到13%。因此,在选择采购目标时,农业企业直接选择从农产品生产者那里购买,比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要征税。
3.努力成为一般纳税人
农业企业,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农业企业,通常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以节省相关的管理费用,例如人员工资。从表面上看,小规模纳税人的确可以比一般纳税人节省很多开支,但就税收负担而言,小规模纳税人要比一般纳税人高得多。
【示例】C公司是一家粮油加工企业。 C公司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假设C公司全年实现增加值10万元。然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C公司需要全年纳税6.6万元。(100×6%+ 100×6%×(7%+ 3%)= 6.6,仅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此处忽略其他税)。但是,如果C公司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资格,那么C公司全年只需缴纳人民币18,700元的税款。(10×17%+ 10×17%×(7%+ 3%)= 1.87,仅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此处忽略其他税项)(注意:新的增值税法规已规定500,000以上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无法扣除,需要全额征税。)
在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C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应少于人民币4.73元(6.6-1.87 = 4.73)。
OF:列风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