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地面附属物的账目处理非常重要,项目最终结算的时间也是重要的因素。这些是处理所得税的方法。至于流转税,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转嫁,不能减少。
根据财税2016年第36号文件附件2的规定,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公司将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可扣除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 47号文件,在营改制后,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选择计算税额差额,即劳方收到的全部款项。雇主派遣公司减去派遣公司。人员的薪金,保险和福利费用之差应按简单税额计算,并按5%的税率征税。
差异税=差异/(1 + 5%)* 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对差额征税时,只能抵扣该差额,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公司保险和福利费只能是由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
示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了由雇主支付的1000万劳务费用,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差异=(1000万至800万)/(1 + 5%)* 5%
对于总付款额为1000万的雇主,只能收到800万普通发票和200万增值税发票。
可用于扣除,仅扣除5%的200万张发票。对于建筑公司来说,这绝对不符合成本效益。
2.在营改增后,限制了劳务派遣的使用
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不应使用劳务派遣。原因如下
(1)如果选择劳务派遣,您仍然必须承担工人的社会保障费用。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的派遣工人人数不得超过企业总劳动人数的10%。(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率是根据劳动合同文件中使用的被派遣工人的总和来计算的。)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派往工作现场的农民工人数通常超过10 %,这是非法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临时规定,派遣员工只能担任“临时,辅助和替代”职位(临时,即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该规定还限制了劳力派遣雇员的使用。
因此,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以便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明确合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