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陕西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

提问时间:2020-05-08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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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8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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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按多少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

在房地产业务改革和增加后,预售产品时将预收房款。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以不含增值税的营业税为基础,对企业所得税进行预评估。

例如,如果一个地级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第三季度预收了1000万元的房屋销售,则纳税人应在第三季度预付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11%)×10%×25%= 22.25万元(毛利率按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计算)。

如果属于某个旧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前,则可以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 + 5%)×10%×25%= 238,000元。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

1.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收取方式有三种:1.审计费; 2.核定收款中的固定费率收款(按100当前收入*实时核定收款率); 3.认证收藏在固定金额收集中(税务机关会给您特定金额)。

其次,由于您是预先付款,因此可以确保您采用会计收帐方法。这种收款方式是按月或按季度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应根据您当前的收入确定。这是估计;次年5月底之前,税务部门将要求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清算。此时,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将被清算,并根据预付款情况退还更多。特别

第三,最可行的方法: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联系企业管理员进行咨询。毕竟,很多事情取决于具体情况,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来处理税务服务。中心,有人会自然回答您的问题。

房地产企业预征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每月)预付款和年度结算支付。但是,始终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季度支付企业所得税时,应使用会计利润加上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减去上年亏损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一种观点是,应将预售收入直接计算出的预期利润乘以适用的税率,以预缴公司所得税。这两种观点的存在使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在预付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处于亏损状态。那么,房地产公司应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产品开发周期长,并且存在未完成产品的预售,房屋和预付款项。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未开发的开发产品应首先根据估计的毛利率计算估计的毛利按季度(或每月)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顾名思义,毛利应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的余额,即期间费用,税金和附加未扣除。因此,房地产公司在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的实际利润。如果本季度内有成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产生了实际利润,则...企业所得税按季度(每月)预付款和年度结算支付。但是,始终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季度支付企业所得税时,应使用会计利润加上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减去上年亏损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一种观点是,应将预售收入直接计算出的预期利润乘以适用的税率,以预缴公司所得税。这两种观点的存在使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在预付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处于亏损状态。那么,房地产公司应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产品开发周期长,并且存在未完成产品的预售,房屋和预付款项。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未开发的开发产品应首先根据估计的毛利率计算估计的毛利按季度(或每月)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顾名思义,毛利应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的余额,即期间费用,税金和附加未扣除。因此,房地产公司在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的实际利润。如果该季度中有成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产生了实际利润,并且仅根据估算的毛利预缴了公司所得税,则明显少缴了公司所得税。因此,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包括季度利润额。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规定,“利润总额”应报告给会计核算体系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全部利润,可以填写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出的估计利润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