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在谈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财税字[1994] 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吗?
已经过时了!!!
财税[2008] 1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五,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通知》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理事会”(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过渡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和本通知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其他企业也已实施2008年1月1日之前所有优惠所得税政策将被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超过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权限。
1。审计征集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按实际利润额预付的,预付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享受减税一半的政策;根据之前的如果在纳税年度中预平均了应纳税所得额,则可以在预付款期间享受减半税收政策。
2.以固定费率收集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这是一个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企业。如果在预缴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则有资格享受半税政策。
3.以固定金额收取企业费用。如果有必要按照减半政策规定减少固定金额,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整,并按照原规定收取。
4.上一个纳税年度是不符合小型盈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如果预期能够满足当年的要求,则在预付时累计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时,可享受减税一半的优惠。政策。
5.预计今年的新成立企业将符合今年的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预付款时累计的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不超过五十万元的,可以享受减税一半的政策。
所得税是指不同时期不同政府的个人应税收入的定义和百分比不同。有时,收入分为会费,工资收入和意外收入(例如彩票奖金)。所得税,又称所得税和所得税,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所得税是税收的一种,它以自然人,公司或法人为基础。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税率系统,例如,累进税率和多种固定税率。所得税是指所有应纳税收入的纳税人的总称。
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公司税称为公司税,通常称为获利企业的公司税或公司所得税或综合所得税。一些国家对个人收入征税。个人所得税是自然人应向政府支付的法律规定的收入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原来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具有很高的政策导向性,影响较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继续进行。通知如下:
1.经税务机关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减免税:
(一)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指:
1.经国务院批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经国务院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开始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企业(包括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运营机制转变而组织的第三产业企业)的发展,可以减免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产业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车站,种子站,农业机械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从他们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以及在城市和城市中其他类型的公共机构获得的收入以上各乡镇的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免征所得税。
2.暂时免除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为转移各行业的技术成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服务而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的所得税。
3.自设立之日起,针对从事咨询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部门。开幕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于新成立的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免一半所得税。年。
5.对于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对外贸易,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事业以及卫生服务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经营单位,从营业之日起,征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免一年的税收。
6.对于新成立的经营多种业务的第三产业企业,其减免税政策应根据其主要业务(根据其实际营业额计算)确定。
(3)以废水,废气,废渣和其他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可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指:
1.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为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产品自生产和运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使用企业外部的散装煤石,矿渣和粉煤灰作为生产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料。生产经营收入免征所得税,为期五年。
3.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1年新设立的处置其他企业废物的企业,并将其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4)由国家确定的“老,年轻,边疆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免所得税。指:
由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被国家认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到1995年底仍可免除所得税。
(五)企业和事业单位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暂时免征。征收所得税。指:
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税。
(六)万一发生风,火,水和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企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所得税。指:
如果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风,火,水,地震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减免一年的所得税。
(七)如果新成立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在当年安置城市失业人员并达到规定比例,则可以在三年内减免所得税。指:
1.如果新成立的城市劳工和就业服务企业的雇员人数超过企业总数的60%,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免征三年所得税。该年移民工人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安置工人人数
那年失业人员的重新安置比例= * 100%
该年企业的原始雇员总数+安置雇员总数
2.在劳动和就业服务企业的免税期之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始雇员总数的30%以上,则所得税可减半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计算比率的公式为:
企业的原始雇员总数
3.享受优惠税率的失业人员包括失业青年,转换其经营机制的国有企业的剩余雇员,机构和机构裁员的剩余人员,非农业转换人员以及两名工人释放的工人。
4.劳工和就业服务企业的雇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所有类型的人员,包括雇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和退休人员。
(8)高校,中小学的办公室可以减免所得税。指:
1.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的办公厂房和农场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2.开设各种课程和培训课程的大专院校以及中小学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3.在大学和中小学享受税收减免的校办企业,必须由学校自筹资金,由学校运营,并将营业收入返还给学校。下列企业不得为校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1)将原来的纳税企业转变为校办企业;
(2)学校在原有的校办企业的基础上成立的合资企业,以吸收外资;
(3)学校向外国单位投资的合资企业;
(4)由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