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企业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详情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个人独资企业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系列应税年度税率(%)
(注:此表中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6条的规定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个体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独资企业应对其债务和拥有财产的债务负责。
个人独资企业是对营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方法计算
的收款:审核收款和批准的收款。对于不同的收集方法,计算方法有所不同。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附件。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总收入,视为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与个人所得税法相同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总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项目价格收入。 ,财产租赁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17条投资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投资者应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末的7天内预付款,并在年末的3天内预付款一个月内解决和结算,退款更多,补充费用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