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税务机关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种。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且其收入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只要公司销售其产品,就将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实现的增值税额征收的税款。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收类型之一。增值税收入占中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收类型。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税收的75%来自中央政府收入,25%来自地方税收。进口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税收全部来自中央政府税收。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宣布财政部下令,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门槛。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必须根据本法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没有居住,没有居住,没有居住但在中国居住不足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工资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收入;
五,稿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IX。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工资,应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附税率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应缴纳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被附上)。
3.会费的报酬按比例税率缴纳,即20%,根据应缴税额应减少30%。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缴纳20%的税率。劳务报酬收入异常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V.优惠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中华民国境内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应为其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和业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