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所得税收入”(国税函〔2009〕25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具体规定为:分为两种:相关材料的预录和事后提交。
来自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收入减少是预先记录的类别。
优先对象:企业以“企业所得税综合利用”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并使用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生产收入国家和行业标准降低了90%。总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08] 117号,财税[2008] 47号,国税函[2009]号。 185
提交期限: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后
提交材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注册登记表”; (二)《综合资源利用证书》复印件; (3)综合资源利用名称,生产产品名称,产品技术标准及其他说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1.政策依据
《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减免税审批。备案类别的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程序的减免税项目,是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税项目。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应将其提交备案。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按照规定享受。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中包括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常规税。免税,优惠税率,额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加速折旧,扣除所得,税收抵免和其他特殊优惠政策;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外,新税法实施后,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保留。除新《公司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外,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批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管理方面,其他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均需进行备案管理。记录管理的具体方法分为两种:预记录和后报告相关材料。
预先记录的备案中包含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将其提交备案,并在税务机关注册并备案后实施。需要提前申报但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包括在事后报告相关材料方面的税收优惠措施,纳税人应根据法规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附加相关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时,应当予以取消。它自己享受税收优惠,并据此收回税收。
通常来说,弥补上一年亏损和减免税种的免税收入是预先提交的项目。
税法还明确规定了如何处理非应税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企业应当从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应计收入。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财政资金总额,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企业可以提供专门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支出凭证。资金;财务部门或其他分配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式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单独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财税[2011] 70号文件还规定,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计算支出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销售额。企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资金的非应税收入进行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尚未归还给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资金支出部分应该包含在基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的财务资金支出。
因此,对于非应税收入,尽管它不是税收减免,但实际上是在预付所得税时从收入中扣除。从注册和备案之日起,可以将其从预付所得税申报表中删除。至于弥补上一年的损失,虽然现行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税收优惠,但在预付所得税时也从收入额中扣除,纳税人还必须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二,预先录制的项目
目前,公司所得税预申报中包括的主要项目包括:
1.没有应税收入。
2.免税收入。
3.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4.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税率或20%的税率减半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5.国家需要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可降低15%。
6.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其中,下列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的种植;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中药材的种植种植;林木的种植和种植;畜禽养殖;收集林产品;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减半:种植花卉,茶叶,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7.从事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称为“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和管理)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从项目获得首个生产和运营的纳税年度起,从项目收入的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四年到第六年减半企业所得税。收入。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内部自建自用项目的企业,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8.从事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的收益等从第一笔生产和营业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开始,第一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