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
对于军事物资工厂(指1984年底之前由总经理授予法规的企业化工厂),军事服务机构(主要为内部部队服务),军事农场以及农副产品公司(不包括附属农场) )(工矿企业和企业),军马场(包括统一核算的联营企业)暂时免征所得税。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可以由军事企业实施。
军事企业的范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立军事企业必须具有经军事委员会,邮政总局和邮政总局生产部门以及各级军事后勤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或程序;
(2)企业由相关军事部门投资,资产的财产权属于军事;
(3)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的比例上缴军事系统,以弥补军事费用的不足。当
军工企业在纳税年度享受国家授予的优惠政策时,如果有多个优惠政策重叠,则只能执行其中一项。
当然可以申请,这是最新文件,请参考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对残疾人生产和装配专业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16〕111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单独计划的城市,财政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收局,民政局(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生产和组装残疾人专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
1.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残疾人专用用品的生产和组装,属于民政部发布的“残疾人专用用品目录”的范围。
2.主要销售企业生产或组装的残疾人专用产品,特种残疾人产品的年销售收入(不包括出口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
3.公司拥有完善的会计证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准确和完整的税收信息,并且公司单独生产或组装的残疾人专用用品的收入可以分别核算。
4.企业应由不少于1名具有假体制造商和矫形器制造商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生产人员超过二十人的,应当具有假肢,矫形器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所有生产人员的1/6。
5.它具有适用于业务的特殊设备和工具,用于生产和组装,例如测量和模型选择,模型处理,型腔成型,磨削,生产线组装和功能培训。
6.它有一个独立的接待室,一个假肢或矫形器(辅助设备)生产室和一个假肢功能训练室,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2.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税务公告)提交程序时,请妥善保存信息,以备将来参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