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售B产品,然后B再购买它们。 A必须支付营业税,而B可以用作进项税抵扣。
在公司所得税或会计处理中,如果A在约定的时间卖出B产品并以约定的价格回购,则该会计收入不会被确认,而是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2008-10-30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中华民国(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通知了以下几个问题:
1.除《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1)如果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同时出售商品,则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已售商品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未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4.可以可靠地计算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卖方成本。
(2)符合前款收入确认条件并采用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如果销售商品采用收款和收款方式,则在完成收款程序时确认收入。
2.如果商品是预先出售的,则收入将在商品寄出时确认。
3.如果货物销售需要安装和检查,则收入在买方接受货物且安装和检查完成时确认。如果安装过程相对简单,则可以在发货时确认收入。
4.如果商品销售是由代理商通过支付佣金委托的,则应在收到代理商清单时确认收入。
(3)如果使用售后回购方法出售产品,则已出售产品的收入以售价确认,并将回购产品视为购买产品。有证据表明销售商品融资等不满足销售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款大于原销售价款的,确认为差额。回购期间的利息支出。
(4)如果将出售的商品换成新商品,则应根据出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确认出售商品,并将回收的商品视为购买商品。
(5)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减价是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从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中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信用扣除是现金折扣。出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从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发生时从财务费用中扣除。
由于所售商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对销售价格的优惠是销售折扣;企业因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品种不符合要求而退货的,属于销售退货。确认销售收入的企业发生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应当抵销当期当期商品销售。
2.如果企业在每个纳税期末都能可靠地估计劳务交易的结果,则应使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方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1)可以可靠地估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这意味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