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抵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实收资本不到位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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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5:56
最佳答案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求解!

5年之内会亏损吗?如果是,则可以在税前补足。

补足后,如果仍然有利润,则仍需纳税;如果有损失,那就没有税。

实收资本没有到位,借款利息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1)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的利息支出和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批准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从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对类似贷款的利率计算得出的金额。

2.企业向股东或与企业有联系的其他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财税[2008] 121号计算公司所得税扣除额。

财税[2008]第121号有以下规定: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比例,并且税法及其执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的计算部分允许扣除。 ,并且不会发生超出部分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扣除额。

除遵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外,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为:

(1),对于金融公司而言,为5:1; (2),对于其他公司,为2:1。

2.企业能否按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并证明有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支付给国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

3.关于扣除投资人未完成投资所导致的企业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款的企业投资者如果应付资本金足够,则企业的外部借款所产生的利息等于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的实收资本与应付资本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利息。这不是企业的合理支出,应它应由企业投资者承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