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制造商主要是优惠企业所得税。
对于“本州鼓励的环境保护工业设备(产品)目录”中专门从事设备(产品)生产的企业(分支机构,车间),必须经过独立会计和独立计算利润的能力和损失净收入少于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超过三十万元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