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描述: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伙成立了一家基金合伙企业,该基金合伙公司成立了全资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具有年度利润。基金合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各投资公司派息。收到此股息后,我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8] 159号规定:“其次,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您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应获得公司股利,包括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