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如果您不了解,可以与我联系
深圳:
为了进一步改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目的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的预付。制定具体规格。
文件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规定,并原则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预付实际利润的方法。
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立即检查根据公司上一年的公司所得税,当年公司预缴税款占应交公司所得税的比例是否明显偏低预付款和最终清算由于某些原因,请调整预付款方式或预付款税。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处理企业所得税的预付与缴纳,结汇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各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的年度预缴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额(预付款+结算清除量)不应小于70%。
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未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款的人。 《税收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规则。
编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2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则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规定的时限除被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外,该机构还将收取滞纳金,从滞纳税之日算起,为滞纳金的五十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