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 企业所得税-受灾损失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2:49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7 02:49
最佳答案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关于"汇兑损失"

发生损失获得的赔偿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重要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损失或损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废料损失,财产转移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例如自然灾害)和其他损失。

企业所蒙受的损失应在扣除责任人的赔偿金和保险赔偿金后,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将其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完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

因此,负责人和保险公司针对企业遭受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应首先弥补企业遭受的损失。弥补企业的损失后尚有余额的,应当按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亏损企业对外捐赠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第53条规定,不得将公益金捐赠额扣除。年利润总额超过12%的企业。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 95号)规定:企业因对外捐赠蒙受损失或将造成损失或影响正常经营的原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情况除外除此之外,捐款通常不可用。

,当公司的年度会计利润为零或亏损时,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为零之前扣除的公益捐赠限额,并对捐赠的全部金额征税并增加。

Caiqi [2003] 95号不受特殊情况的限制。我们了解到,国家发布了特殊文件来澄清可以在税前全额支付的捐赠,例如5.12汶川地震我们认为捐款不受上述限制。

损失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扣除的税项为: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产生的慈善捐赠费用。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项将捐赠给穷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捐赠”,是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人民群众使用企业的行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公益捐赠。

2.年末,税务机关批准的拨备不得超过“企业会计制度”拨备基准的0.5%。呆账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3.符合坏账要求的债权人所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上报税收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税前扣除。

2.缴纳公司所得税时,营业外支出帐户中不能扣除的税项为:

1.各种赞助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2.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根据经济合同支付的纳税人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4.损失和礼物支出(纳税人直接向接收者的捐赠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

5.财产损失。

6.根据国家税法可以提取的储备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储备,均不得用作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也就是说,企业的八项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准备金不得超过当年年底“企业会计制度”应计基础的0.5%。

7.债权人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如果有资格计提坏账,可以在报税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8.出售职工住房造成的财产损失。企业出售职工住房所得的收入计入房屋的流动资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出售雇员住房所发生的财产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9.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10.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例如由于债务担保而导致的连带和若干负债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都是无关的支出,因此不应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