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高企补贴要交企业所得税吗-收到港股分红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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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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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分红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所称股本和股利等股本投资收益,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收益。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股权投资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股利收入,本质上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符合《企业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居民企业。所得税法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可享受免税。

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取得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的企业,应当在实际取得补贴收入的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但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除外。不计入损益。财税字[1995] 081号是关于补贴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文件。在有关税收法规中,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明确了具体的免税项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棉保管财政补贴收入的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9] 38号)规定:补贴是国家对存储企业存储棉花储备的成本补偿。因此,从棉花储备中获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棉管理公司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 115号)规定:2005年底之前,中国储备棉公司及其直接棉花仓库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局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有储备糖库,冷库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75号) )提供:“ I。2005年底之前,对中国商务中心从中央财政获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免征其资本账簿的印花税,免征由中国商务中心建立的买卖合同的印花税中国商务中心从事糖类和肉类储备的具体储备管理业务。合同另一方应按规定缴纳的印花税。 2. 2005年底前,从中国糖业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糖库和中国食品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肉库获得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除资本账簿的印花税,免税自用房地产和土地的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注意:享受上述税收政策的国家直属的糖厂和肉类仓库必须是财政部,由国家税务总局列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再就业特殊再就业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139号)规定:《安全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在范围,项目,标准范围内获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财税[2002] 107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02] 10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外的纳税人小额担保贷款贴现,再就业培训补贴,工作介绍补贴以及其他再就业补贴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2004年8月11日发布)

4.从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和生产的软件产品后,将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退税政策适用于税负超过3%的部分。退税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和扩大生产。它们不被视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车的集成电路产品(包括单晶硅片)征收17%的法定税率后,其实际增值税负担中超过6%的部分应遵守征税和退款政策。企业将退税用于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和扩大复制。不视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见“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 25号)。

5.其他相关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并提高企业的发展后劲,国家和省市级财政部门就企业项目贷款折价,资金折价,补贴等。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得到贷款贴息的支持,则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获得的有关贷款贴息应抵减企业的项目成本。项目;非项目建设期收到的相关贷款折价,应抵销公司财务费用,计入公司利润总额,并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资本投资的形式,企业应在“实收资本”科目中核算,并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得到无偿资金的支持,主要用于中小型企业产品研发的必要补贴和技术创新的试验阶段。免费补贴时,应在企业的“特殊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2)经认定的当年,经省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已经获得了高新技术产品的财政补贴,应当给予相应奖励。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包括在“资本储备”项目中,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应专门用于研发高科技产品的企业资本支出。

企业财政补贴资金包括高科技产品金融补贴资金,污染预防基金补贴,高科技发展基金无偿补贴,国家重点项目投资补贴,亏损和增利激励措施,以技术为基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资金。

(3)对于国家划拨的专项拨款,企业将获得三项科技费用,新产品开发补贴等财政拨款。相关项目完成清算后,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注销,形成部分资产转移到国家投资中,并在资本储备中单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