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允许合理扣除企业的工资薪金。
前款所指的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在该企业工作或雇用的雇员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特别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雇员的任命或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因此,可以从公司所得税中扣除公司发放的奖金作为公司费用,但是个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除非该奖项获得了国家或省级奖项的批准,并且该批准可以是免税。
1.为实体经济服务
1.减轻公司税负。对于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将纳税延期不超过3个月。对于符合条件的合格纳税人,经批准可以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五险。暂缓付款期限暂定为6个月。延期付款期满后,公司可以继续申请延期付款。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减免政策。加强税收减免统计分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自2016年12月31日起,物流企业用于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散装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将按土地类别适用税率的50%从城市土地使用税中扣除。
2.精密服务的关键企业。继续与重点企业签订税收合规协议,帮助大型企业准确防范税收风险。建立大企业涉税申诉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大企业税收服务水平。
3.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成长。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门槛,所得税优惠政策,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减免,水利资金减免及其他优惠税费政策,简化手续,实行自我申报和享受。
4.后续服务公司“走向全球”。积极联系服务公司,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宣传贯彻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建立“走出去”纳税人库存和档案,为“走出去”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迅速接受企业提交的相互协商程序申请,指导企业控制境外投资业务的税收风险,帮助解决税收纠纷,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服务投资融资
6.扩展“税收筹资”业务。加强“税收筹资”业务的宣传和推广,广泛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扩大“税收银行互动”的覆盖面。促进“税收筹资”从线下业务向线下同步发展的转变,为纳税人业务应用提供方便的渠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5.5亿,努力完成目标8.5亿的奋斗目标。完善税收抵免的互认机制,将金融机构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引入税收信用等级。
7.鼓励有效的投资。鼓励企业对我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从事港口,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第一生产经营收入属于从纳税年度开始,企业所得税将享受“三免三减”的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中企业持有的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规定的非居民公司的投资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确认为外商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分摊至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付款。对于转让非货币资产进行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个人的收入,如果难以缴纳一次性税,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支持企业上市的发展。持有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公司股票超过一年的个人将被免除股息股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的,暂时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量;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则将全部股息股息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专注于服务的改革与创新
9.完成税收改革的任务,包括营地改革和增加。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改革和增长任务全面完成,商品和服务业全面覆盖,税收减免链条开启,发展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实施资源税清算,税收征税,从价税改革,环保费改革,全面分类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任务。
10.实施“深化国家和地方税的征收和管理改革计划”的任务。对2016年要实施的39项改革任务进行全面审查,制定实施计划,完善任务分解,确定负责部门,联系人,时间表,路线图等要素,努力深化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优化税收支付服务和促进税收共同治理方面取得了突破。
11.支持企业创新与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的部分;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如果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按照规定扣除100%,计入当期损益。 , 实际上所产生金额的50%已扣除公司所得税;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满足有条件技术转让收入的企业部分,不超过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持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扣除当期一次性计税收入的成本。2014年1月1日之后,由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运输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六个行业的企业新购买固定资产,轻资产,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的企业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13.支持文化企业的重组。经营性文化机构改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门划拨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自用房地产免征房地产税。资产评估和增值,资产转让或经营文化机构转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应当遵守现行规定,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14.服务人才策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成果以股份,出资比例和其他形式的股权转换其职责和科学技术成果,对科学技术人员给予个人奖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鼓励发展股权激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省政府对“百人计划”中引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或奖励津贴以及到贻贝获得的一次性补贴可被视为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或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印花税。个人出售房屋暂时免征土地销售税。个人自用五年以上,家庭唯一的住所转移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继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地产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减免税政策,鼓励发展公租房,装修安置房。在棚户区改造中,选择将其货币化以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交换产权的居民免征契税。地方政府从符合规定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获得的住房租金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