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的主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损益表中设立“所得税”科目,并按照规定计算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帐户的借方反映了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了期末转入“年度利润”帐户的所得税金额。
2.“递延税”的主题
公司业务部门应在负债帐户中添加一个“递延税”帐户,以说明由于时间差异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对税务的影响在后续期间要转售的金额。“递延税”帐户中的贷方金额反映了由于税前会计利润大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影响纳税的税收差额,以及反映了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借方金额。当期确认的转售时间差;借方金额反映的是当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影响应纳税额的税额差额,是当期确认的转售时间差额对税收影响的抵免额;期末贷方(或借方)的余额反映了未转售的时差会影响所缴税额。使用负债法时,“递延税”科目的借方或贷方金额也反映了根据税率变化或新税额调整而调整的递延税金额。
3.“应付余额分配-应纳税额”主题
4.“应付税款-应付税款”主题
公共机构应设置“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的主题,以具体说明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帐户贷方金额是指按业务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按指定税率计算的应付企业所得税额;借方金额代表已付企业所得税的实际金额。该帐户的贷方余额表示应付和应付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借方余额表示多付了应付的公司所得税。
1.确认营业应税收入和支出
(1)正确分类收入类别
机构收入是当年收到的各种类型的资金,无论是金融资金还是其他资本收入,都应计入当年单位的总收入,只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它属于国家投入的资金使用资金后本金的返还除外。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首先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类基金的性质进行分类,分为非应税所得和营业应税所得。
1.非应税收入
将税法的非应税收入与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预算管理中包含在业务单位会计中的财务补贴收入和上级补贴收入与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内容基本一致作为非应税收入,不能简单地确定公共机构的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应该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已将其纳入财务管理,以及税务机关或财务部门是否已指定特定目的。
2.经营应税收入
营业应税收入等于公共机构的总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意,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纳税人的公共机构可以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每个事业单位除了可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内容,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统一的减免税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2)确认营业应税支出
营业应税支出是指所有合理的支出以及该业务部门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支出。业务单位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业务支出的原则上是一致的,并且都强调营业支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和实际支出的合理性和匹配率。在会计中,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能直接识别的应该以合理的方式分配。这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而且是对金融资金的合规使用要求,非应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和所得资产的摊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第二,调整公共机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在正确划分了业务应税收入和支出之后,应调整税法与业务单位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在此,仅说明业务单位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1)调整收支确认原则的差异
机构会计通常采用收付实现系统;一些经济业务或事件采用应计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由此可见,业务单位的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收支确认原则有所不同。如果业务单位在收支实现系统中确认了营业收入和支出,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税法的统一要求调整为权责发生制。这在许多业务部门中是不同的:首先,大多数业务部门的收入和支出都使用收入和支付系统来进行会计核算,还使用应计制来计算应计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支付系统;其次,由于合同管理不善,未根据合同完成进度及时确认营业收入及相应费用,因此,未完成合同管理制度的单位应特别注意这一调整。(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等会计调整
新的“公共机构会计系统”引入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两个主题,这是对原始系统的重大改进。财务处理方式是:购买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开户,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户;同时,根据实际支付金额,扣除“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请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帐户中扣除,并贷记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也与固定资产相似,因此不再列出更详细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看出,资产购买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费用有所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将相关支出账户完全纳入资产购买,然后根据折旧和摊销额扣除相关的资金账户,但根据税法规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不得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应根据折旧期计入费用,并按年摊销。因此,应根据税法将全部计入费用的购置成本转出。并将折旧和摊销额调整为可扣除费用总额。
3.确认应交所得税和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