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您的税务登记证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是企业,则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则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生产经营中的个人所得税则不征收地方税。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瞒,损毁账簿和会计凭证,或者列支更多支出,或者在簿记,税收上列示或记入较少收入如果代理机构通知了申报单,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单,但未缴纳或未付清应纳税额,即为逃税。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使用欺诈,隐瞒手段制作虚假,不报告纳税申报表,逃避缴纳巨额税款,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到三年的任期监禁或拘留,并处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逃税是指由于客观原因而未缴或未缴的税款。从主观上讲,这不是故意逃税,客观上也不采取欺诈手段,但是结果是未缴或未缴税款。逃税应依法缴纳滞纳金,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使用欺骗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缴了大量税款,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量。监禁不超过三年或拘留,并处罚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公司所得税的处罚没有规定,其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到5万元。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未缴纳或者未付清欠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未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未缴纳,未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罚款少于次数。
第65条纳税人欠应付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阻止税务机关追回欠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欠款和滞纳金,并处以处以不低于所欠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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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55条税务机关对前一个纳税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了税务检查,发现该纳税人已经行事逃避税收义务,以及如果其应税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或应税所得有明显转移或隐匿的迹象,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执法措施。
第五十六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最近发生的西安梅塞德斯漏油事故引起的最大问题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种艰难的收费操作模式来看,它引起了梅赛德斯-奔驰4S商店的逃税和逃税的怀疑,这突然将4S商店的行业推向了最前沿。
Qingying整理了十种今天容易被判定为“逃税和逃税”的行为,并整理给所有会计合作伙伴。当心错误,仅供参考!
1.以“预付款收据”的形式销售商品,在发布产品(商品)时,销售收入未按时转移,并且开立了长期帐户,导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实际上,正确的方法是公司预先支付购买单位,从“银行存款”中扣除其他科目并贷记该科目;实现销售后,根据实现的收入从科目中扣除,记入“主要业务收入”帐户。如果
与增值税销项税有关,则也应相应处理。如果预收帐户不多,则预收帐户也可以直接记录在“应收帐款”帐户中。
2.原材料转移和研磨帐户(企业在产品购买和销售业务中不通过资金和资金流,而是使用协议使各自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相互抵销)不记录“其他业务收入”,或直接如果“应付帐款”已用完,则“应纳税额”将不计入。
3.非收入收入不会计入销售收入,也不计入预扣税。
例如:收取违约金,大多数公司在收到违约金后会增加银行存款以抵消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超价收费的内容。无论是如何计算纳税人的会计系统,所有的价格过高费用都应纳入销售额中以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制造商对市场在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下经营工厂产品的利益的补偿。补偿有两种主要形式。首先,商人出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款。一定比例的现金被返还,第二个是实物,产品或配件的返还。商户收到这些现金和实物后,将不会在帐户中记录现金,也不会将其用作价格以外的收入,也不会将其用于“进项税额转出”,以形成预订操作。
5.视为销售,不计收入。
企业将对原材料,制成品等产品(商品)的长期投资作为礼物或样品进行展示和销售,不会被视为销售收入,也不会记录营业税。
6.收到的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不会转移到进项税中。
根据会计准则,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应按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应将进项税转出并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和股东资产混合在一起。
实际上,有一种现象是大量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合在一起。例如,股东个人帐户用于公司收款和付款,并且公司帐户和股东帐户彼此交易。当财产混合时,公司的财产可能被股东隐藏,转让或私下吞并。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从营业外支出中扣除,涉及增值税的部分不会转入进项税。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调整税额明细表”,不再提交资产损失相关信息,企业将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资产评估和企业改革减值过程中扣除流动资产损失的进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 ..由于价值而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没有损失或损坏,仅是由于市场变化,价格下跌,价值金额减少,则不是《金融工具实施规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不作任何记录。税款已转出。 “异常损失是指由于管理不善而被盗,丢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9.偿还不属于您的组织的费用。
10.有利可图的固定资产不得在损益中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 25号)的规定,潘应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