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股东按应付股息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收到的股息可以减半缴税。
3.不论外国人获得的股息是否为上市公司,都无需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股息免税。
5.在2008年及以后获得中国居民公司股息的外国非居民公司股东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首先确定公司投资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比例。假设您公司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投资大于20%,小于50%。权益法用于会计核算的方法如下:股利借款:应收股利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收取现金股利时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如果应收股利是另一方在投资后持有期间在另一方借入的现金股利收到现金股利时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股利
首先,计算所得税,然后分配利润。因此,股利支付(如股息)是根据计算所得税后的金额计算的,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
其次,居民公司在居民公司中投资超过一年所获得的股息收入免征所得税,且该税项对应的收入免税,因此必须征收所得税在分配之前,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⑷违法操作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⑸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事故中有偿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⑺超过国家扣除额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第9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产生的慈善捐赠费用;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三年内计算缴纳税款时扣除。
第10条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公司法人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股利应缴纳公司所得税。可以免税的股息仅限于投资于国内法人企业的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来自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全部收入应为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净值后的所得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其他收入,应税收入应按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一个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个
企业所得税法规中,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的计算基于应计制。同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确定诸如分批销售商品和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业务操作的准备金:
(1)如果分批出售商品,则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购买和付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体系结构。一年以上的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可根据竣工时间表或已完成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⑶其他企业加工和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为期超过12个月的,可根据竣工进度或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