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当期所得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所得税率
扣除当期增值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增值税税额
根据销量计算
所得税负担比率,即所得税负担比率。
所得税税率是支付的年度所得税占企业总收入的百分比。
例如:一个企业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为100万,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100,000元,当年缴纳所得税为30,000,所得税税率为3%。
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应付所得税/销售收入* 10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销售未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企业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所在的市区或郊区,则不得小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则不得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