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负担率=应付所得税÷总利润×100%。
2.所得税贡献率=应付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3.所得税贡献的变化率=(评估期的评估所得税贡献率-基础所得税贡献率)÷基础所得税贡献率×100%。
=(2009年所得税贡献率-08年所得税贡献率)÷08所得税贡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