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算和结算的常见问题,如果超出规定,则需要增加所得税:
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2。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
3。工会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
4。商务招待支出收入的0.5%和招待费的发生额的60%,以较低者为准;
5。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收入的15%;
6。捐赠支出占总利润的12%;
二。所得税前不能扣除的项目。
1。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
2。滞纳金
3。赞助支出
7。与收入无关的费用
8。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产生的费用;
三。所得税的增减需要调整:主要是免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
例如 :。国库利息收入
增加的是您已经扣除了某些会计费用,但是根据税法,您不能扣除那么多,也就是说,税法不允许您扣除那么多!然后,当您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添加税法不允许您根据会计利润扣除的款项〜明白吗?例如,一家公司当年的总利润为1000万,其中公益支出为200万,那么这1000万已从该支出中扣除,但是根据税法,不超过12的部分可以扣除总利润的百分比,然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加上超额部分(800,000)。那增加了。
减少是因为您已经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根据收入计算了收入,但是税法规定可以扣除,这与调整增加额相同,也就是说,您不需要缴纳这么多税!这涉及某些免税,优惠税收政策等。典型的例子是政府债券的利息。国家是免税的,因此需要在总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减少。
简而言之,正是由于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因此有必要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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