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如果国家/地区指定个人,则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个方案是:如果公司被代扣代缴,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将把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奖励应记入“补贴收入”帐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的通知》(财税[1995] 81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未计入损益的所有收入中。
也就是说,仅国家补贴收入不缴税。因此,这1万元的奖励仍然需要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201170)),企业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应计收入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金总额,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一)企业可以提供资本分配文件,明确规定资金的特殊目的; ((二)已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措施或对资金的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分别核算经费和经费支出。因此,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奖励资金来判断这些资金是否具有特殊用途,是否满足可以同时视为非应税收入的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