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税务局预付的所得税不能在国家税中预付。
写一份副本到“国家税收”,以证明公司所得税已及时在“国家税收”中宣布,然后前往当地税收申请退税。
将来,当您外出工作时,将获得项目发票,而当您去往国家税收时,将获得“营业执照”,这样就不会产生地方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两种方法: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建筑公司也是如此。由于可以建设多年的建设项目的特点,通常批准将其收集。目前,在建设中实施项目地域管理的税收政策。营业税在项目现场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在注册现场申报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将在注册地点申报并缴纳,可以由总部缴纳!
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贵公司是否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且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与总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不同?
如果这是我的猜测。有两种情况要处理:
(1)如果是您的子公司,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需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纳税申报表,即可确定税率由当地税务机关税率执行;
(2)如果是您的下属分支机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当年末结算时,必须与总行一起结算办公室。因此,此时,不同地方的税率是否不同对您的结算没有影响。
根据2010年第2号公告,《关于跨区域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问题》:
1.本市其他省市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项目部门(包括由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可以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总部所在地的机关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项目部门属于总公司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应按发票金额的0.2%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市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省市的建筑企业,只要符合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并可以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税科分配表”,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注册地区或县的税务机关。
2.我市其他省市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项目部门(包括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不能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总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或总公司出具项目部属于总公司或二级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应当以独立纳税人的名义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8%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自2011年4月1日起的发票金额企业所得税是按发票金额的2%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市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省市的建筑企业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尽管它们满足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但是它们不能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税收分支机构分配表”从2011年4月1日起,将按发票金额的8%(即发票金额的2%)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