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的答案如下
国税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银行,铁路和其他一般营业税,以及一些资源税,例如石油等。 。
结论: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体所有人企业仅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国家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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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10:20上海
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期限为日历年,即每个日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分阶段处理如下: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如果公司仍难以计算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则在公司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公司应为以下事项申报所得税:会计年度至少为12个月。
2.如果企业在年中开业,或者由于转让,关闭等原因导致企业的实际运营少于12个月,则应计算所得税并申报会计根据他的手术时间。
3.在企业清算期间,清算期间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期,清算期间的所得税单独计算,并申报该税。
(2)缴纳所得税的期限和方法
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季度,在季度末后的15天内以及在年末后的5个月内按季度支付。
所有在该纳税年度内开始生产和运营,或在该纳税年度中旬合并,拆分或终止的企业,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所得税交换:税法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数数并支付。
(3)结算和结算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并计算应付所得税,应付所得税,可抵扣所得税,可抵扣外国税收和应偿还(可退还)所得税并自查并缴纳应交所得税。
最好在开发区中合并税收,因为开发区可以享受优惠的所得税政策(通常为15%,并且在新税法之后有一个五年过渡期)。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角度来看,它们是相似的,因为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
财税字[1994] 095:消费税是在零售商店支付的,没有可扣减的消费税,税率为5%。
如果是两家独立公司,则可能不适用于商店的15%税率,但属于生产企业的分支机构可能适用。
如果公司是独立公司并且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商店的适用税率为4%,分支公司的适用税率为6%。
问题的补充: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制造公司(总部)和商店(子公司)应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最好与总部签订寄售协议。产品的销售不必视为销售,收到收货清单时可以确认收入,这在节省税金中起着作用。-但请不要忘记,分公司必须纳税,最终税基不变,而且还有更多的管理费,例如商业登记费,在这种情况下,永远不会将分公司视为营业税纳税人。即使是营业税纳税人,也要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也会更高。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是否通过建立销售组织进入销售和销售组织,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总公司应当按照产品实际产地的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您对税法的知识很好。
总而言之,您是否可以将销售自己产品的商店设置为独立的会计分支机构,以分别支付增值税,而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按15%缴纳的?---总之,根据公司的利润计划,您可以比较4%和6%增值税,15%和33%所得税(由独立公司代替分支机构)的税负,以确定哪种更具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