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款:应付税款-企业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2006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应在以下情况下处理:
(1)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在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确认为递延收益,计入相关费用当期的当期损益。被确认。
(二)用于补偿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一般而言,企业收到的所得税申报表属于与用于补偿企业相关支出或损失的收入有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将“营业外收入”帐户记入贷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