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与所得税之间的关系:
1.应计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允许在税前缴纳所得税
2.税法规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计提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资产,存货等均按历史成本计税。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在企业持有各种资产的同时,资产的价值增减(国务院财务除外)税务机关规定可以确认损益,且资产的计税基础不能调整。 “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以购买价购买的固定资产与该资产的预期用途直接相关的已付税费和其他费用为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