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捐赠的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27条,“亏损是指企业的非日常活动,这将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并且一无所获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有关。经济效益外流。 “相应地,捐赠的资产也是企业产生的非每日或定期的经济收益的流出。无论是货币资产还是非货币收益,这笔支出都没有区分公共福利救济和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资产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定义税法,都将从公司的会计利润中扣除会计处理作为公司的支出。
2.由外部捐赠引起的资产(例如公司的股票商品和其他资产)的流出(尽管将税法视为出售)不符合在销售中确认销售收入的五个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不会因捐赠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利润。因此,会计不视为销售,而是按成本转移。
3.固定资产的捐赠应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帐户进行核算,并应捐赠捐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的清洁费用,相关税金等,并最后将余额转入记“营业外支出”。
4.如果企业为捐赠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则捐赠资产会计还必须结转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以股票或银行存款的形式捐赠现金,则也将其直接视为营业外支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企业直接向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等非营利组织捐款,还是向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捐款,会计待遇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那些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扣除捐赠资产的规定的人,即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的捐赠,可以在税前支付。
(2)纳税申报处理
1.在年度结算和结算声明中,在附表1“收入明细表”第十三行的“第三认定销售收入”中填写金额。在年度结算和结算报告中,在附表2中“成本费用明细表”第十二行的“库存销售成本”中填写金额。
2.在年度结算和结算声明中,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详细清单”第二行的“视同销售收入”第三栏中填写“调整金额”同时在第21行填写“考虑的销售成本”“减少额”的第4列。该项目被视为销售业务,应税收入额将增加。
3.公司将购买的资产用于商业娱乐,业务推广和捐赠,并填写上述项目,这些项目被视为与销售收入和成本相同,被视为不增加或减少销售收入。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商业娱乐,商业宣传和捐赠。除上述项目外,还应报告以下税收待遇和项目:
(1)企业所得税结算和商务娱乐用自产产品结算的方法。
商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满足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娱乐费用,例如餐饮和正常娱乐活动产生的费用。企业将招待费的60%视作招待费的销售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并按照较低的原则确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商务娱乐费用,并填入附表三第26行。然后,企业产生的实际商务娱乐费用金额大于允许在附表III第26行的第三栏中填写税款之前扣除的商务娱乐费用金额。
如果公司在该认定销售额中的60%没有超过公司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限额,则在增加税金时,填写“税金调整项”的第三行项目详情”第26行“商务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