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的不正当或非法活动而被罚款的人,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应调整会计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预先缴纳所得税和滞纳金的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593号)规定,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提前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应视为滞纳金,但应责令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时间限制同时,将按要求收取额外的滞纳金。
会没事的。
首先,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必须报告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第二,迟交罚款。如果总利润为0或负数,则无需支付所得税。您也许也可以交流。没有罚款,但是如果您需要支付所得税,那么您将被罚款并根据到期天数计算滞纳金(每天0.5%)
第三,今年第一季度的总利润无法直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只能提前支付
第四,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的行业税收负担要求,因此适当的纳税对企业有利在
的工作日,只需在税务局的税务局提交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即可。
由于资金短缺,我们单位先付了10万元,又打算再付5万元。出乎意料的是,在征费期过后,特别经理向我的单位发出催告通知。除了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税外,还将收取滞纳金。我认为,所得税的预付只是税务局为了保证储税的平衡而暂时缴纳的一些税款。这是一个不正确的数字。支付的金额多寡无关紧要,它将在结算年终所得税时计算。如果您支付的金额越来越少,则只需付款一次。当按季度预付款时,您应少付滞纳金。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答案: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年度计算,分期预付款以及年末结算和结算”征收的。预付款是确保税收均衡存储的一种手段。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前,无法准确计算企业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是预付款,还是将纳税期间的实际金额用于预付款,还是前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预付款或其他方式的预付款存在无法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预先缴纳的少缴税款不应视为逃税。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预缴所得税和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号)规定。,应被视为延迟行动,除了命令他们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外,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因此,即使不按计划进行的预缴所得税不是逃税,也应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