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税率:25%,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有事业单位和收入与事业单位和地方有关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根据统计,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小型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收入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01,增值税;
02,消费税;
03,从台湾进口的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和直接贸易调整税(海关委托);
04,铁路,银行总行和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05,出口产品退税;
06,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政府和地方附属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07,本地和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公司所得税;
08,证券交易税(在征收之前对证券交易所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09年,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0,由个体工商户和集市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1,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燃油税(尚未征收);
14.中央税和共享税停滞,补充和罚款的收入;
1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负责收取其他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