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必须对汇出的利润征收10%的税。几天前我开会,但是我还没有文件。我建议你问税务局或财政局。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法》的规定,企业向国外汇出的外国利润应缴纳所得税,不汇出则不缴税。为了响应这一规定,一些合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了各种方法将利润转移到国外,以避免中国征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些企业是非外汇交易企业,它们的外汇不平衡。当年末进行利润分配时,由于外汇不足,按照合同规定,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只能全部或部分反映了人民币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外国投资者将不会汇出利润,而是将其转移到位于中国的其他相关公司的帐户中以进行临时存储。一段时间后,他们将转移到另一个这样,企业的帐户已经经历了几次空间转移,因此税务机关失去了对该所得税的跟踪和监控,然后以某种方式将其转换为外币,并以其他名称汇出或执行(例如作为个人的名字)。避免由我们的税务部门对此收入征税。
(2)在年中,某些企业的外商投资方从合资企业中撤出了等值于或等于年终以名义获得的利润的外币。个人贷款,除了一小部分另外,它们大多数被带到国外。这样,当企业在年底分配利润时,其外方应仅抵销从企业借款中获得的利润,自然也就没有利润的汇回,这也避免了在中国征收的税款。
(3)两个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之间存在某些业务联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当其中一家企业已经运营时,由于与后者的默契它还会将其利润以贷款的形式借给后者,作为其股本的投入,而不会将其转嫁到国外。后者可以通过国外的还款或其他方式补偿前者,从而避免了对汇款利润征收所得税
哦〜不要太开心就不能开心,魔术是一英尺高,路高,如果有避税的话就有反避税,至于如何反避税,回答在下一个相关问题中。
我希望这个答案能使bspzhpl满意。
(一)经营期超过十年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二年税,减免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高科技型外商投资企业免税2年,减免6年的一半,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4)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五年免税期届满后,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位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偏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接下来的10个它可以在这一年继续按15%至3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受国家鼓励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5年减免期届满后的3年内,将企业所得税减免15%,并且西部地区可以延长到2010年;
(6)再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被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时,经营期限不得少于5年。经税务机关批准,再投资部分的再投资部分应退还所缴所得税的40%。对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全额退还其再投资所缴纳的所得税;
(7)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利润免征所得税;
(8)免征地方所得税。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和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免地方所得税;
(9)在原有批准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内,对已建立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操作,国内进口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符合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附件和备件,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0)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根据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支持零件及备件。根据有关规定免于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1)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国外软件费用,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2)外商投资研发中心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配套技术,配件和备件,其国内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总投资需求的,可予免征从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3)对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其出口退税率未达到税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在税率和当前出口退税退税管理规定; (十四)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家用设备的,如果该进口设备属于免征进口税范围,则可以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