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因是这样的公司规模小并且会计不规范。很难定义企业正常运营中产生的成本和私人消费支出。消费是预先支付的。因此,要征税。
因为:
1.合伙企业由各种合伙人组成,分为两种类型的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两个或更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无上限),并且合伙人承担无限联名责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若干责任。2.有限合伙制由两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和50个或更少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如果有限合伙制中只剩下普通合伙人,则应将其转换为普通合伙制。如果只剩下有限的合伙人,则应解散他们。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出资额的限度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分配利润时,如果合伙人是个人,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则将利润返还其企业应缴纳公司所得税。 。如果从合伙企业的利润中征收企业利润,将产生双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