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信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代扣代缴款项。收缴税收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5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先缴纳。
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企业应在年底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企业在提交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附上财务和会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和提交纳税信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向税务机关提交在规定的期限内代扣,代收,代收,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可能是2000至10000元。精细。
根据上述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公司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您的公司未按季度提交申报表并按时缴纳税款,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