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所得税法: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交通运输保险,扣除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后,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无偿利益,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如果您在购买保险的第一年没有索赔(请注意这里是索赔,不是损失),那么当您在第二年继续购买此保险时,保险公司会将您视为好客户,和给您相应保费的折扣。如果您在第二年仍然没有索偿,那么第三年您将获得更大的折扣。
这是现在的汽车保险。。。
无偿利益是无偿奖励,是已经投保但未发生保险赔偿费用的奖励。
如果应收保费为100万元,而没有10万元的赔偿金,则保险公司实际收取并开具90万元的保单。这时的费用中只包括90万元。如果应收保费为一百万元,以100万元出具保单,然后支付10万元的无偿奖励。此时,费用中包括了1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包括了10万元,这是保险公司给予企业的无偿优惠待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