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条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

提问时间:2020-05-04 13:10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4 13:10
最佳答案

西部大开发15%税收优惠政策,现在是否会继续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暂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2001] 202号文)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考虑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关键支持以及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将有正式文件,以阐明继续实施这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期限。

企业所得税优惠把西部大开发归为审批类,原来备案的要重新报批吗

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12号)规定:

2.企业应在年度结算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退还相关材料。第一年必须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和确认,第二年及以后的年份应执行备案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和答复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办理。记录。

因此,只有首次批准,才能在将来提交!

谢谢!

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企业能够享受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3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2号)如果主业务不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中的国家鼓励产业项目,自2014年10月15日起生效,则将暂停执行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3.如果难以定义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则国家税收产业项目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包括副省级) )发展和改革部门由其授权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认证文件必须明确列出主要业务的具体项目以及符合《西部地区鼓励性产业目录》中相应条款的项目。

4.本公告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