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企业所得税非常低,基本上没有,而且基本上免税,因此许多人希望在香港成立公司并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香港公司的公司所得税,即利得税,是根据公司的利润计算的。如果香港公司在前一年亏损,则无需纳税。如果公司盈利,则需要支付利润税的17%。
纳税年度
香港政府没有强制性纳税年度。纳税人可以使用前一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或者从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公历,或者阴历结束。大多数有限公司的纳税年度是公历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内地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方式和纳税期限
香港公司使用临时税法来计算利得税。临时税通常是根据前一年的利润计算的,属于估计性质。确定当年税收评估基准期内的利润后,必须对其进行调整。香港公司的纳税期限更长,利得税报税每年提交一次,无论财政年度是3月31日还是12月31日,申报期的开始都设置为每年4月,并且可以申请延期。如果会计年度为12月31日,则最终报告期间为8月,如果会计年度为3月31日,则最终报告期间为11月。通常情况下,利得税的第一期支付大约是会计年度之后的10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