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纳税额少于100,000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缴纳半所得税。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减半,减为20%,实际为10%。
小型和营利性企业,无论是采用税收征收方式还是核实公司所得税的方式,凡符合小型和营利性企业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小型和营利性优惠政策。制造企业。包括按2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含100,000元),则减免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成立的运输和物流公司需缴纳11%的增值税和其他税款。
每月支付: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1%)
2.城镇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适用税项是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7%税率。城镇的税率为5%,城市,县和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2%
5.水利建设基金(按销售收入的0.1%收取和支付)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 25%)。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20%的非居民企业。
7.印花税0.3‰(基于购买和销售金额)
每年支付
8,车船使用税
9,财产税
10.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