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无法盈利,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在当年亏损,则可以使用未来五年的利润来弥补税前利润。
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
1.公司所得税是一种年度税,第一季度的亏损不等于全年的亏损;
2.会计利润不等于应纳税利润
免征所得税的非营利企业无需计提企业所得税。否则,有必要计提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 123号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相关国家法律建立或注册的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私人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和其他组织规定
(2)从事公益或非牟利活动,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3)除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所有获得的收入均用于注册或公司章程所批准的公益事业或非营利事业;
(4)财产及其果实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和薪金;
(5)根据注册批准书或公司章程,该组织取消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或由注册管理组织与与组织具有相同的性质和目的,并且社会公告
(6)被投资方对在组织中投资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本段所称投资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被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并且该组织的财产被无限期分配。其中: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不得超过上一年进行税务登记的地方的人均工资的两倍。职工福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间非企业单位外,上一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间团体的应用检查结论非企业单位是“合格”;
(9)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其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分开核算。
其次,确定免税范围的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规定: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除非企业所得税法另有规定。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根据上述规定,非营利组织获得的以下两种收入不免税:
(1)不合格的非营利组织获得的收入;
(2)来自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贴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获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产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