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成立的企业由地方税务局支付,之后的企业由国家税务局支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条,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原则上征收管理的归类根据税务登记时公告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确定;企业税务登记时不能确定主要业务的,以工商登记所规定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旦确定,原则没有更多的调整。
因为您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所以主要的流转税是增值税,因此公司所得税应以国民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