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25%或20%,15%)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亏损
例
某企业是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 2014年,公司的业务运营如下:
(1)年销售收入68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年产品销售成本为3680万元
(3)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12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14.77万元
(4)年度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包括广告和宣传费用1150万元)
要求:
(1)计算2014年企业总利润
(2)根据利润总额调整纳税额,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答案:
(1)总利润= 6800 + 120-3680-129.9-1300-1280-90-36 = 404.1万元
(2)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120万元。
2.广告费用的扣除上限= 6800 * 15%= 1020万元,这比本期发生的1150万元少,因此增加了130万元,而这130万元可以结转到年度扣除额;
3.商务招待费:84 * 60%= 504,000元,6800 * 0.5%= 340000元,因为34 <50.4,因此此期间商务娱乐的扣除限额为340,000元,应提高84-34 = 500,000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扣除50%:150 * 50%= 75万元,应减少7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404.1-120 + 130 + 50-75 + 5 + 10.8 + 8 = 412.9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的金额
总利润=总收入,成本,费用,亏损
1.工业企业应税收入的公式
工业企业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额
总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费用-其他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期成品成本=期初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核算-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期末
当前期间的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采购代理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经营成本,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的净销售额=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折扣和折扣
3.饮料服务企业应税所得的公式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关联业务收入-关联业务成本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的运营成本=期初物料和半成品(商业)产品的期初存货余额+本期购买的物料和商品的数量-期末存货,半成品,生产(商业)产品
4.应付所得税的计算
(1)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所得税=每月和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期末结算时,应退还所得税
可退还所得税金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今年已支付的累计所得税
预付所得税
①,上一年应税收入的1/2或1/4
本月或当季的应交所得税= [上一年的应税收入/ 2(或4)]×税率(33%)
②,根据当前计划的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本期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应计入的利润×税率(33%)
5.降低所得税的计算
降低率= [(33%的原始批准税率)/ 33%]×100%
减税后应缴的所得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33%)×(1-减免比率)
=应付所得税×减免比率
7.弥补前几年的损失后应计算的所得税额
弥补亏损后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上一年未弥补的亏损)×税率(33%)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