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设立营业所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中,家庭收入与营业所之间的实际关系为正常税率的25%,除上述以外的20%(实际为10%),小型和微型企业(应税收入减半,实际占10%),高科技企业占15%。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