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申报不需要会计分录,应退还企业所得税。
没有支付。1.如果退休者是同一年
借:银行存款
贷款:所得税费用
其次,如果退款来自上一年
1.收到退税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继续前进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同时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销售退货,是指企业由于质量,品种等原因不符合要求而退货的退货。企业销售的商品退货,应当在不同情况下处理。
1.寄出未确认销售收入的退货。由于未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退回已记录在已发货和托运货物的帐户中的货物成本。退回已寄出的货物时,应根据其成本从库存商品帐户中扣除。信用,例如已发行货物,寄售货物和其他科目。
2.退回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货。由于此销售退货是在公司确认销售收入之后发生的,无论是在当年还是上一年出售的,除在资产负债表日覆盖的期间内发生的退货外,退货月份的销售收入均为偏移量。如果销售成本已结转,则还应抵消退货月份的销售成本和退货销售所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
3.结算年度和报表年度结算后的销售回报。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期事件“
”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报告年度内,与该报告期相关的销售收益是在报告年度内结算并支付所得税后发生的,而会计报表的收入和成本则在会计年度内发生。报告年度应调整。但是,根据税法规定,本期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视为当年的税收调整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发布了“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税函[2008]第875号),其中规定,由于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品种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企业退货即为销售退货。确认销售收入的企业发生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应当抵销当期当期商品销售。
因此,不能从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下一年的所得税结算和付款之前的退货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