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利润分配比例在合伙协议中规定,通常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如果未指定,则通常均匀分布。
即:合伙企业当期实现利润3万元,并由三个合伙人平分,则每个合伙人按1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所得税税率为五个等级。超出根据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已支付税率。
有关超额累进税率,请参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采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其优惠项目应分开计算并合理分配企业的期间费用;不单独计算的,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因此,应分别计算不同的税收优惠项目,并且应合理分摊公司的期间费用。不同税收优惠项目的损益不能抵销,否则是不能单独计算不同税收优惠项目的收益,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伙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简介:与公司所得税相比,除税前只是一项原则。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是根据合伙人的比例将全部收入计算给每个合伙人,并计算每个合伙人的所得税。其中的“点”并不意味着收入的直接分配,而是一个计算过程。
对于合伙企业所得税,不能回避的是《财政部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总经理的通知》(财税[2008] 159号)。该文件是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基石,当然人们受到批评的地方。首先看财税[2008] 159号文的规定。
1.纳税人
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
合伙人是自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应缴纳公司所得税。
2.纳税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应采用“税前先分配”原则。
前段所述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收入以及企业当年保留的收入(利润)。
与公司所得税相比,除税前只是一项原则。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是根据合伙人的比例将全部收入计算给每个合伙人,并计算每个合伙人的所得税。其中的“点”并不意味着收入的直接分配,而是一个计算过程。在税收待遇方面,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有关规定以每个合伙人的名义计算,由纳税人作为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合作伙伴的收入
合伙人的合伙人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没有约定合伙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则应根据合伙人通过所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谈判失败,应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资本出资额(基于所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4)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以合伙人人数为基础,以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基础计算。
合伙协议不得规定将所有利润分配给某些合伙人。
本段基本上与《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一致,并反映了合伙的主要目的。
4.应税收入的计算
根据《关于对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 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关于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65号)。
1)财税[2000] 91号
个人所得税项目和税率
各个个体经营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视为投资者的个体生产经营收入。对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过去的几年中,按照20%的收款规则在某些领域吸引了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正在逐渐消失。尽管某些地区仍在观望,但这实际上是一个较低级别的法律,违反了较高级别的法律。尽管某些地方提供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无效的。
前款所说的总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项目价格收入。 ,财产租赁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收入的计算
个人独资的投资者将生产和经营总收入用作应税收入;合伙人投资者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合伙协议商定分配比例的,每位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人数量计算的。
前款所指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当年保留的收入(利润)。
处理多个部门的投资
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投资者(包括参与该企业,下同)在年底时应汇总所有企业的应税收入,确定适用税率并征税应付款应相应计算段。
如果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则根据本条例第6条第1款准予和免除的个人费用,应由该投资者从一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中扣除。
公司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企业下一年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弥补。第二年的收入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继续逐年补偿,但最高不得超过5年。
如果投资者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则该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无法在整个企业之间进行补偿。
预扣代理
投资者应向实际管理该业务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获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当由合伙企业支付给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并应当缴纳投资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抄录给投资者。
根据上海黄金税第三阶段的现状,当合伙企业每月申报时,有必要填写所有自然人合伙人的身份证,并要求有关联的银行卡,税收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扣除,不再由合伙人支付。这一重大变化将对单个合伙人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基金有限合伙人有很大影响,还将影响后续业务。
2)财税[2008] 65号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实际扣除支付给雇员的合理工资。
个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配的工会资金,员工福利费用和员工教育费用在工资和薪金总额的2%,14%和2.5%的标准内扣除。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并可根据以下费用扣除事实纳税年度的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与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每个业务年度的业务娱乐支出,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度销售(业务)收入5‰。
之后,添加了一个文件(国税函[2001] 84号),以澄清对股息,股息和股息的征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外国投资所产生的利息或股息和股息,不应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作为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税项目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利息或股利和股利再投资,则每个投资者的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入应按照财税[2000] 91号文第5条的精神确定。计算“股息,红利收入”应纳税项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合伙企业的损失不得用于冲销利润。
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合伙企业的利润来弥补其亏损!!!!
对会计的影响
根据上述文件,如果是在合伙企业中投资的公司法人,则应根据该法人所分享的被投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而不论被投资方是否企业当年分配利润。因此,上述事项暂时存在差异,即所得税是在当前分摊期间计算的,而在当前分配期间不需要征收所得税。因此,在计算共享所得税时,需要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将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