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不是由销售额决定的,而是由利润额计算的,除非被批准收取。应付所得税=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 25%
财税[2014] 34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少于100,000人民币(含100,000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应减至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的公司的年度应税收入少于人民币100,000元,则应将其收入减去50%计入应税收入,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是小规模的纳税人,不能扣除任何收入。您的所有销售收入均需缴税,300,000 * 0.03 = 90万增值税,城市建设税0.9 * 0.07 = 0.063百万,教育费附加0.9 * 0.03 =20.7万,全年计算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一次性收入,您必须按订单计算,即30 * 0.25 = 75,000,如果您是小型低利润企业,则为30 * 0.2 = 60,000,但是这个企业所得税从年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来看,即使有销售,也可能不需要缴纳太多企业所得税,但是必须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